今天(8/26)中午不知上那兒吃飯..


想到了很久沒去的東加,決定就是它了..  





路過大億旅行社,進去買了東加的餐券


因為不知兩個小人是算成人價還是小孩價


所以就胡亂買了四張大人的
420/  (原價是428+10%=471元)


我們有三大+兩小,想說若是金額不足再補差額就好  


 


東加說未滿140公分 算小孩價198+10% =218


結帳時,三個大人的沒問題,直接用餐券


我說兩個小孩共用一張券可以嗎?


結果說『不行』!!!!  





真的是頭殼死叮叮耶 @@


兩個小孩218*2 =436


我買的餐券是可以抵471元的耶!  
是他們算到耶!


就算是以優惠券420元算,我說我補差額(16元)沒關係


他們還是堅持說不行  @@


最後我們只好用三張券,小孩的436元另用現金結帳  





這下好了.... 留下這麼一張餐券該如何是好...


有沒有善心人士要接收...  便宜賣一賣了..


使用期限到101.12.31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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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向日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